每日經濟新聞 2020-10-01 11:50:09
每經編輯|周宇翔
據(jù)浙江諸暨發(fā)布微信公號9月30日消息,諸暨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1起誣告陷害黨員干部的典型問題及處理情況。
2020年9月,諸暨市浣東街道太和村村民章雪峰因其前妻不符合條件被街道黨工委取消村主職干部“一肩挑”參選資格,遷怒于太和村包村領導。
為發(fā)泄私憤,章雪峰與同村村民鄭建國等人經多次商謀,指使他人非法安裝GPS定位器跟蹤該包村領導,并捏造其收受太和村另一名“一肩挑”參選人現(xiàn)金及禮品的事實,向諸暨市紀委市監(jiān)委、諸暨市村社組織換屆辦、紹興市信訪局、省信訪局等舉報反映。
經諸暨市紀委市監(jiān)委、諸暨市公安局調查,章雪峰因侵犯個人隱私、誣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鄭建國因誣告陷害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六日。其他問題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諸暨市紀委監(jiān)委指出,檢舉控告是監(jiān)督黨員干部的重要方式,但借檢舉控告之名,故意捏造事實,意圖打擊個人、干擾組織、影響換屆選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既侵害了公民合法權益,也損害了黨群干群關系,敗壞了社會風氣。
各級黨組織要旗幟鮮明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干部保駕護航,切實推動澄清保護機制落地落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各級紀檢監(jiān)察組織要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澄清正名。
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依規(guī)依紀依法行使監(jiān)督權利,通過正當渠道實事求是反映問題,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共同維護檢舉控告秩序。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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